普宁市英歌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2015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普宁市英歌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普宁市英歌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普宁市英歌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宁市英歌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对工业园开发的方针、政策,落实市委、市政府对英歌山工业园开发、建设、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授权,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 组织实施工业园区的总体规划以及专项规划。
(三) 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依法进行园区内土地的开发和利用工作。
(四) 组织实施工业园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维护好园区内的各项公共设施。
(五) 根据法律、法规制定工业园产业发展规划,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入园项目的审核、考察,评估、洽谈、签约、上报等工作。
(六) 根据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执行园区管理规定和优惠政策。
(七) 负责工业园经济统计及预测分析工作,对企业进行宏观指导、管理和协调,做好服务工作。
(八) 负责工业园招商引资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九) 负责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监督工作,协调园区内各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和治安保卫工作。
(十) 协同管理有关部门派驻工业园内机构工作。
(十一)负责工业园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工业园管委会设三个内设机构:(一)党政办公室 (二)规划建设股 (三)企业服务股。
2015年度部门决算构成
普宁市英歌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为管委会本级决算。没有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普宁市英歌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2015年部门决算表
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普宁市英歌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普宁市英歌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2015年度总收入 1104.1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04.19 万元。总支出1104.19万元。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普宁市英歌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95.7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51.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36 万元。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普宁市英歌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5.7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51.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43.86万元。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普宁市英歌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86 万元,完成预算 5.8万元的 4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86万元,完成预算 5.8万元的 4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8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 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86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 2.86万元,2015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 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94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没有政府采购支出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属于一般公务用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