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广播电视台2015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普宁市广播电视台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普宁市广播电视台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普宁市广播电视台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宁市广播电视台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是新闻宣传职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新闻宣传任务。
(二)是事业发展职能:根据事业发展战略要求制定发展规划。
(三)是经营服务职能:无偿公益广告、有偿广播电视广告、有线数字电视业务。
(二)机构设置
普宁市广播电视台是普宁市委宣传部直接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下设5个内设机构,5个分支机构。5个内设机构为:广播中心、电视中心、有线网络中心、发射中心、广告经营中心;5个分支机构为:行政股、财务股、保卫股、事业股、总编室。本单位没有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普宁市广播电视台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普宁市广播电视台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普宁市广播电视台2015年度总收入3632.8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632.8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632.89万元,其中,财政返拨款3454.0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0.54万元,下降0.50%。主要原因:专项工作相对2014年较少。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其他收入0万元。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普宁市广播电视台2015年度总支出3504.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504.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07.88万元,主要用于机构运行及人员经费和拓展数字电视业务等,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万元,基本保持不变。
2.文化与传媒支出(类)296.82万元,主要用于演播厅及发射设备的改造,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7万元,下降5.41%,主要原因是省专项资金减少。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普宁市广播电视台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632.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32.8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5万元,下降0.06%;基本保持不变。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普宁市广播电视台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50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04.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30.69万元,下降3.59%;主要原因是减少省专项资金的支出。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3207.88 万元,主要用于机构运行和拓展数字电视业务支出等;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296.82 万元,主要用于演播厅及发射设备的改造。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普宁市广播电视台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8.11万元,完成预算的68.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5.97万元,完成预算的71.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4万元,完成预算的85.60%。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因业务量增多,略有增长。
与上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4万元,下降0.11%,基本保持不变。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97万元,占94.38 %;公务接待费支出2.14万元,占5.6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9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35.97万元,2015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市委市政府及全市的新闻采访宣传工作。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4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及请技术人员指导专业业务等方面的接待。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52.74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降低0.07%,与上年基本保持不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没有政府采购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0辆,主要用于市委市政府及全市的新闻采访宣传工作。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年度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信息已按规定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