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5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普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普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普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民经济运行中的工业、贸易、信息产业的方针、政策,拟订工业、贸易、信息产业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检查和信息收集反馈;宏观管理和指导各种成份的企业;对电力、轻工、机电、建材、石化、有色金属、汽车等实施行业管理;对经济运行和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为市政府和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工业、贸易、信息产业信息的收集、宣传、发布上报工作。
(二)研究和拟订工业、贸易、信息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流通体制改革方案的实施;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状况,根据国际经贸形势和我市进出口状况提出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等宏观调控建议;对商品流通(含餐饮服务、特种商品、典当业、拍卖业、生猪屠宰业)实施行业管理;指导商贸企业利用外资,推广应用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组织方式或服务方式。
(三)指导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实现生产工艺、产品创新;指导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
(四)指导协调、促进中小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参与指导企业直接融资工作。
(五)负责对各行业协会、工商领域社会中介组织、经济技术协作和企业的指导和协调工作;组织和指导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六)宏观指导外商投资工作,拟订和贯彻实施外商投资管理办法;参与制订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按权限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检查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和管理招商引资、投资和进出口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加工贸易的政策、法规,研究拟订具体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八)拟订口岸建设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口岸开设、关闭、调整的审核上报;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处理口岸重大涉外事件和严重违法违纪问题。
(九)综合协调有关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具体工作;负责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协调;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十)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推进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组织协调和指导信息资源开发共享、电子商务推广以及社会和经济各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广信息化领域新技术、新标准。
(十一)负责全市信息网络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协调通信管线、站点、公共通信网规划,推进面向社会服务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
(十二)协助推进市的重点信息化工程,负责信息安全的统筹规划、组织推动和协调管理,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十三)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四)负责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的应急管理和指导产业安全有关工作。
(十五)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业管理及其生产、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
(十六)指导协调工业、商贸流通业、信息化领域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各种经济成分企业发展,协调烟草专卖管理。
(十七)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设13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股
(二)组织人事股
(三)经济运行股
(四)市场和服务业股
(五)投资与技术股
(六)中小企业股(加挂市中小企业局牌子)
(七)行业管理股(加挂市酒类专卖局牌子)
(八)能源股
(九)外商投资审批股
(十)外商投资企业管理股
(十一)对外贸易发展股
(十二)口岸管理股
(十三)信息化股(加挂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牌子)
第二部分 普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应当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普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普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5年度总收入1920.2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20.2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920.2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8.5万元,增长0.44 %;与上年基本持平。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其他收入0万元。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普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5年度总支出 1920.29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1920.2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97.49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事务5.0万元,商贸事务(包括参加粤港经济技术贸易合作交流会、中博会、衬衣节)1392.49万元;
2. 节能环保支出56万元,主要用于节能考核;
3.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66.8万元,主要用于推进产业登高,促进纺织服装印染环保处理等。
总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8.2万元,增长0.58%,与上年决算数基本持平。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普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920.29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10.29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344.79万元,增长237.80 %;主要原因是承担普宁市政府重点项目工程--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请专家评审、调研、论证等费用拨款没有列入年初预算数。。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0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根据单位业务需要,追加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的拨款。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普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920.28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0.2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344.79 万元,增长237.80 %;主要原因是承担普宁市政府重点项目工程--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请专家评审、调研、论证等费用没有列入年初预算数。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0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根据单位业务需要,追加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的支出。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1397.49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事务5.0万元,商贸事务(包括参加粤港经济技术贸易合作交流会、中博会、衬衣节)1392.4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类) 环境保护事务(款) 56万元,主要用于节能考核;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 466.8万元,主要用于推进产业登高,促进纺织服装印染环保处理等。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普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15.10万元,完成预算 13.24万元的114.04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5.04 万元,完成预算11.98 万元的42.07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06万元,超预算1.26 万元698.41%。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承担普宁市政府重点项目工程--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请专家评审、调研、论证等费用没有列入年初预算数。
与上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8.82万元,增长140.44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保持不变,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2 万元,基本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8.8 万元,增长698.41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承担的普宁市政府重点项目工程--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请专家评审、调研、论证等发生的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5.04万元,占 33.37%;公务接待费支出 10.06万元,占66.63 %。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4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 0万元,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数 0 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 5.04万元,2015年局机关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 辆,为一般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 10.06 万元,主要用于普宁市政府重点项目工程--纺纱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工程,请专家评审、工程论证、专家复评等费用,发生国内接待30批次,接待人数共158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3.8万元比上年增加2.2万元,增长1.36%。比上年略增。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原值为406.65万元,有一般公务用汽车1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本年度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已按规定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