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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职业技术学校2017年部门预算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8-04-13 11:09 浏览次数:- 【字体:

 


普宁职业技术学校2017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普宁职业技术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 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2017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宁职业技术学校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普宁职业技术学校创办于1992年,是由著名实业家、旅泰侨领张锦程先生乐捐巨资倡建的一所公立中职学校。办学以来,普宁职校人知难而上,锐意创新,学校不断实现跨越发展,2000年,学校被教育部定为首批国家级重点学校;2014年,被教育部、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定为首批国家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同年还荣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称号。目前,校园占地面积近300亩,校舍建筑面积18万多平方米。现有教职工500多名,专任教师全部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学校开设了6个系,20个专业群和40多个专门化方向,其中,数控技术应用、汽车运用与维修、服装设计与工艺等3个专业被定为国家级示范专业,电子商务专业被定为省级重点建设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1000多人。学校师生多次代表揭阳参加全国、全省等各级各类竞赛,并获得突出成绩。多年来,学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并在当地职业教育中发挥着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普宁职业技术学校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没有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普宁职业技术学校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2017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收入预算8363万元,比上年减少189万元,下降2.3%,主要原因是:学校事业收入有所下降;支出预算8363万元,比上年减少189万元,下降2.3%,主要原因是:学校事业收入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1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54万元,比上年增长181万元,增加23.4%,主要原因是:学校办学规模逐步扩大。其中:办公费240万元,印刷费36万元,手续费1万元,水费129万元,电费133万元,邮电费19万元,物业管理费87万元,差旅费28万元,维修(护)费35万元,培训费30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专用材料费95万元,劳务费5万元,工会经费53万元,福利费43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95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80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15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本部门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情况如下:针对2016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对2017年预算绩效信息公开进行部署,依据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现行财务制度,按照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列出了支出绩效评价的项目清单,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支出绩效三个方面,分别对每一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普宁职业技术学校2017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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