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普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普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2018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机构编制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统一管理全市党政群机关(含党委、政府各部门、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其他行政机构,下同)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
2、拟订本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市直机关和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方案,指导乡镇(街道)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3、管理市直机关的职责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市直机关的机构设置与调整,分配和调整乡镇(街道)行政编制总额。组织、指导市直、乡镇(街道)机构编制分类的审核上报工作。
4、协调市直机关之间、市直机关与乡镇(街道)之间的职责分工。
5、负责拟订本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市直、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指导市直、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6、监督检查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市直机关“三定”规定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以及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
7、负责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8、承办市委、市政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和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普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内设机构有3个组,分别是:综合组、行政机构编制组、事业机构编制组。下属事业单位有1个,是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普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行政编制6名,后勤服务人员数1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3名。至2017年12月31日,实有编制内在职人员10名。
第二部分 普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2018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15.71万元,比上年108.71增加7万元,增长6.44%,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资。支出预算115.71万元,比上年108.71增加7万元,增长6.44%,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资。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万元,对比上年度无增减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对比上年度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万元,对比上年度无增减变化。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公务接待费0万元,对比上年度无增减变化。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5.71万元,比上年增加7万元,增长8.89%,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资。其中:办公费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8万元,工会费用0.05万元,福利费0.12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本部门没有政府采购。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实施公车改革后,本部门有车辆1辆,属于一般公务用车。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本部门没有项目需要进行绩效信息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 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