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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教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8-04-13 14:05 浏览次数:- 【字体:

 


普宁市教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普宁市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2018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宁市教育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教育法律、法规;研究起草发展全市教育事业的措施和办法,研究制订本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协调各乡镇场街道、各部门的有关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指导办学体制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

3.指导全市乡镇场街道及市直学校筹措教育经费,协同有关部门管理、监督、审计国家、省、市三级拨出的教育专项资金的使用以及国家、省、市制定的经费政策的落实情况,具体安排市级财政拨出的有关教育资金的分配工作和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的管理。

4.规划和指导全市各级各类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继续教育有关工作;负责师范类毕业生任用、聘用工作;管理教育行风建设,管理社会力量办学,做好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审计工作。

5.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美育、国防教育、勤工俭学、教学装备工作,巩固发展“普九”和扫除青壮年文盲成果。

6.组织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教学研究、教堂改革、教育科研和教育交流等工作,管理指导教材及教学参考资料的使用和征订工作,组织、指导各类学校的推广普通话和文字规范工作,指导教育管理信息工作和统计工作。

7.规划、指导有关的学历教育考试,做好高考、中考、成人考试、自学考试、高中会考等管理工作,指导教育管理信息工作和统计工作。

8.管理直属事业单位,指导教育有关社团组织的工作。

9.管理本市教育系统的对外交流和对外合作。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普宁市教育局是普宁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为全额财政拨款单位,共有7个行政股室和3个事业股室。2011425日普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普机编〔201113号核定我局行政编制29名,后勤服务人员数5名;2012620日普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普机编〔201224号核定我局事业编制18名(即普宁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5名、普宁市教育局教研室10名、普宁市教育局电教仪器站3名)。教育局机关没有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普宁市教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 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2018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462.04万元,比上年减少31.2万元,减少2.1%,主要原因是规范管理,节约开支;支出预算1462.04万元,比上年减少31.2万元,减少2.1%,主要原因是规范管理,节约开支。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6万元,比上年减少9.8万元,下降62%,主要原因是规范管理,节约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万元,减少9万元,下降64.3%;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上年减少0.8万元,下降44.4%,主要原因是规范管理,节约开支。

三、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0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办公费119.5万元,印刷费122.5万元,邮电费62.3万元,差旅费62.5万元,其他个人及家庭补助150万元,日常维修费86.5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46.4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3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他12.9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没有政府采购安排。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9512408.4,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6933173.4元;专用设备1031445元;通用设备1547790元;资产变动情况为:比2016年增加201217元。

六、  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并把自评结果进行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专户资金: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的用于核算和反映政府非税收入以及其他需要专户管理的资金。

三、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八、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九、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十三、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有关具体事务包括教育行政管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普通高等教育、初等职业教育、中专教育、技校教育、职业高中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生教育、特殊教育、干部继续教育、教育机关服务等。

十四、其他支出: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

 


附件:普宁市教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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