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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普宁市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6-07-07 16:43 浏览次数:- 【字体:

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普宁市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农场,市府直属各单位:

《普宁市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编办反映。

 

 

 

                              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7日

普宁市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实施方案

 

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服务模式,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推广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6〕19号)和《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揭阳市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揭府办〔2016〕3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推行“一门式、一网式”(以下简称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服务便民利民、办事依法依规、信息公开透明、数据开放共享的原则,依托各级实体办事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创新政府服务模式,整合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和审批服务系统为政府综合服务窗口和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打破部门界限、政务藩篱和信息孤岛,真正实现一个门、一张网办事,管住管好政府服务的进出两端。按照“一门在基层、服务在网上”的理念和线上线下紧密结合、自然人与法人分类推进的思路,积极稳妥推行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2016年底前基本完成在全市的推行工作。

二、主要内容

(一)抓紧做好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

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是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的前提和基础,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的通知》(普府办函〔2015〕7号)和《关于抓紧做好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的通知》(普府办明电〔2016〕28号)的相关工作部署,抓紧做好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

1.根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参照《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16年版)》,重新梳理和公开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标准化规范事项名称、实施依据、服务对象、服务类别等基本要素,并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全部进驻实体办事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的公共服务。

2.制定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统一申办受理标准。在申办环节重点规范受理范围、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要素内容,依法科学合理减少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带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它有关材料”等“兜底条款”的进行细化量化,为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在受理环节重点明确受理条件及其裁量标准,明晰量化“模糊条款”,明确批准或不批准的标准和依据,压减自由裁量空间,减少群众重复提交申请和到现场办理的次数。

3.以简化法人和自然人办事手续为重点,坚决砍掉各类不必要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梳理部门颁发的证照,逐步实现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各部门颁发的证照等有关证明文件以及办事部门能够通过政务信息交换平台获取到的有关文件信息。

4.大力推进办事流程简化优化。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编制审批运行流程图,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改进服务质量。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积极推行一站式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同城通办、委托代办等服务。

(二)推进实体大厅“一门式”服务改革。

1.分类推进建设模式。按照“一门在基层,服务在网上”的理念和“先易后难,成熟一个进驻一个”的原则,分别推进自然人一门一网式和法人一门一网式建设。自然人模式可根据各部门的业务量和业务性质,建设“小一门”和“大一门”。“小一门”专门提供公安、房产、税务、公积金等业务量大、系统专业的单一部门服务;“大一门”提供除“小一门”外的所有部门的综合服务事项。在实体办事大厅分类建设法人事项综合服务窗口,科学划分服务主题,将企业设立、生产经营、项目投资、工程建设等相近或相关的事项,或者相同行业、领域内的事项,整合集中到同类综合服务窗口实行一窗通办。

2.按“一门式”要求改造实体大厅综合窗口。优化、调整市、镇两级实体大厅服务窗口的建设模式和服务功能,结合实际,先易后难,逐步将按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服务窗口,将各部门行政审批和社会服务事项的咨询导办、接件受理、进度跟踪和结果发放等由综合服务窗口进行集中受理,实现“一窗通办”。变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并与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无缝对接。事项的审查、决定等仍由各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相应的法律责任仍由相关职能部门承担。综合服务窗口数量原则上按每个窗口每天办理10—20宗业务的比例进行配置。

3.实行“受审分离”运行模式。建立“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对纳入“一窗通办”综合服务的事项,在不改变法定职责的基础上,各地、各部门要与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室)签订委托书进行授权,交付行政审批专用章,印制业务手册。委托书应明确双方主体、授权范围(包括事项、权限)、服务方式、行政审批专用章使用、监督检查、责任分工等内容。按“受审分离”模式运作不利于即办的事项,各地、各部门可授权委托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室)综合服务窗口全程办理。

4.配置综合服务人员。各级实体大厅的综合服务人员按综合服务窗口数1:2的比例配备。综合服务人员应具备较强政策水平、服务意识和业务能力,由各地、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择优配置,并由各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室)进行培训考核和调配管理。配置方式可通过各地、各部门原有服务人员就地调配,也可通过招聘政府雇员、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小一门”等业务比较专业、复杂的窗口,由业务部门派驻窗口服务人员。

5.规范窗口办事流程。按“信任在先、审核在后”的模式建立全流程无纸化电子审查和电子预审制度。综合窗口接件受理后,通过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将纸质材料电子化,属即办事项的,相关部门直接根据电子材料进行审查办结,纸质材料只作入档备查使用;属承诺事项的,相关部门对电子材料进行预审、办理,办结发证时核实原件。涉及需要现场勘查、听证、公示、检验检测、专家论证等特殊程序的,各部门要建立形式要件审查、实质性审查、程序性审查等审查制度,明确岗位职责,确保权责一致。

6.建立无缝对接的运行机制。市政管办要加强综合服务窗口日常管理、业务衔接、公章使用、容错服务、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对各部门实施审批的情况进行协调、监督。各部门要为综合服务窗口提供业务培训和技术支撑,按照法律法规办理综合服务窗口受理的各类事项,及时解决综合服务窗口转交的各类疑难问题。同时,要指定分管领导、内设机构和具体负责人专门负责本部门的审批服务工作。业务复杂、量大且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内设机构要整建制进驻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后台服务。

(三)推进网上办事大厅“一网式”服务改革。

1.拓展完善普宁市网上办事大厅。加快推动实体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各部门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都要推广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实现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网上实时查询;暂不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要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全程在线咨询服务,及时解答申请人疑问。各部门分散设立的各类办事网站要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和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统一整合到普宁市网上办事大厅,变多网受理为一网受理,实现一个窗口对外。

2.建设开通专属网页。依托普宁市网上办事大厅市民个人网页和企业专属网页,推行网上办事实名制,以居民身份证实名自动绑定,全面建设开通“我的空间”。通过大数据系统处理,形成市民和企业的办事信息、诚信信息、动态政策、材料资源库、关联服务定制,向用户主动推送各类政策和信息,增强办事互动性和数据应用,提高网上办事率。

3.加快线上线下“两厅融合”。按照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方式,建立网上预审和“信任在先、审核在后”的网上办事制度,推动实体大厅与网上办事大厅服务相融合。在网上办事大厅推行网上预约、网上预审、网上受理、邮政速递、网上缴费等办事服务,与实体大厅综合服务窗口服务无缝对接。推进实体大厅服务功能转型,对到综合服务窗口办事的市民和企业,服务人员帮助、引导其上网办事,使综合服务窗口成为引导和推动网上办事的重要平台。

4.推广手机移动办事终端。开通启用手机版网上办事大厅和公众微信号,实现手机预约、服务大厅导航、办事指南和办事进度查询、缴费支付、服务评价等功能,按成熟一项推广一项的原则,选择部分事项实现无纸化办事。通过手机服务卡绑定的居民身份信息推送“我的空间”服务。

5.推广自助办事终端。在各级实体大厅现有基础上,增设自助办事终端,扩大自助办事范围,对出入境签注、身份证补办、社保证明打印、无房证明打印、公积金查询、纳税服务等简单且需求量大的事项,实现全程自助、即到即办。自助办事终端可按部门单独设置,提供专项业务,也可集中提供几个部门的综合服务。有条件的场所,提供实现24小时自助服务,方便市民随时办理。

(四)建设一门一网式政务服务系统平台。

在省和揭阳市经信部门、信息技术部门建设的政务服务信息化平台统一框架下和基础平台上,积极推进我市一门一网式政务服务系统平台建设。

1.建设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在普宁市行政审批系统的基础上,拓展建设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作为实体大厅综合服务窗口和网上办事大厅的统一办事入口,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与各部门无缝对接。

2.建设全市政务大数据库。建设科学统一、逻辑清晰的政务大数据库,建立健全信息采集、归类、储存、维护机制,推动市、镇两级共享交换体系建设,为政务数据资源实现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交换和共享提供有力支撑,夯实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信息化基础。

3.建设应用电子证照库。按照全省统一规范和要求,编制电子证照通用目录和服务目录,实现省、揭阳市和我市证照库的互联互通,加快部门业务系统与电子证照系统对接。认真梳理涉及证照产生和使用的办事项目、申报材料,编制电子证照通用目录。逐步开展电子证照试点应用,重点围绕民生服务、工商登记、投资审批等相关事项,开通电子证照应用服务,实现新增纸质证照与电子证照同步签发,并分批分步完成历史证照电子化,逐步实现审批办事“无纸化”,为提升网上办事大厅的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4.建设政务信息共享平台。通过对接、跳转等技术手段,整合、打通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与各部门事项目录管理、审批办事、电子证照等系统,实现各系统、各环节、各时段行政审批和服务数据的互联互通,促进部门服务相互衔接,变“群众奔波”为信息服务,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

(五)强化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效能监督。

1.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在大数据管理的基础上,建立行政许可绩效评估机制,对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进行即时绩效评估,不断提高行政审批和服务效能。

2.推动网上办事大厅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与效能监督系统无缝对接。进一步研究完善实施在线行政效能监察和问责机制,尽快将相关功能纳入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加强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申办、受理环节的实时监控。对擅自增加或改变申请材料、违规设置办理条件等行为,进行红牌警告、强制停止实施;实施办事工作日制度,对即将超时办理的事项,进行实时预警和黄牌警告,及时提醒相关单位加紧办理;对超时未办的事项进行红牌警告和督办;对同一事项要求群众多次申办、反复提供材料的,要加强监督检查,推动改进工作。

3.建立全程留痕、过往可溯、进度可查的办事记录与督查机制。确保所有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办理流程、结果信息即时可查可管,实现过程公开、方便监督。

4.建立健全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信息公开机制和投诉举报机制。拓宽公众参与监督的途径和渠道,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及时发现和查处推诿扯皮、违规办理等问题。对各地、各部门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工作情况开展评估,定期发布绩效评估结果,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用。

三、组织实施

(一)第一阶段(2016年7月上旬前)。

1.传达贯彻揭阳市会议精神,部署我市相关工作。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市编办牵头)

2.成立普宁市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专责工作小组,抽调专职人员,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市编办牵头)

3.制定《普宁市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实施方案》。(市编办牵头)

4.制定《普宁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市编办牵头)

5.参照《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16年版)》,对各部门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重新梳理,编制《普宁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6年版)》,并向社会公开。结合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工作,推动各部门梳理、规范和公布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市编办、政管办牵头)

(二)第二阶段(2016年7月中旬至2016年9月)。

1.按上级的部署,积极推行市、镇(乡、街道、农场)自然人事项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将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政务服务类建设纳入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范畴,整合现有各类基层公共服务场所、设备、人员等资源,优化拓展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功能,逐步实现“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市民政局、财政局、政管办牵头)

2.制定《普宁市推进企业投资项目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方案》,在投资领域推进法人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市发改局牵头)

3.研究出台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综合窗口人员队伍建设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窗口人员队伍和管理制度。(市政管办牵头)

4.根据省和揭阳市的工作部署和相关规范,在普宁市网上办事大厅现有行政审批系统的基础上,拓展建设市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做好与部门审批系统、电子证照系统的对接及调试工作。(市政管办、经信局牵头)

5.参照省级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市县两级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模板,结合我市实际和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改革要求,编制本级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市编办牵头)

(三)第三阶段(2016年10月)。

1.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合法性、合理性审查工作。(市编办、法制局牵头)

2.抓好各部门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录入工作,形成本级事项目录和标准库。(市编办、市政管办牵头)

3.建成市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开展与市直相关部门自建审批系统对接,打通市网上办事大厅平台各子系统,实现各系统互联互通。(市政管办牵头)

4.推动市直部门的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要素标准、流程标准、服务标准及裁量基准等嵌入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和审批系统,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对外呈现面向行政相对人的办事指南,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对内呈现面向审批人员的业务手册,试行统一申办受理业务,实行信息化控制和实时监督。(市编办、政管办牵头)

5.组织开展政务服务综合窗口人员队伍培训,包括业务标准化培训、系统操作培训和岗前培训等。(市政管办牵头)

6.完成市级一门一网式综合服务窗口建设工作。(市政管办牵头)

(四)第四阶段(2016年11月)。

1.基本完成全市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推行工作,形成标准化政务服务通用模式,推动市、镇(乡、街道、农场)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进驻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并按照标准化要求编制统一申办受理标准。(市政管办牵头)

2.完善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互通共享政务大数据库。梳理和编制居民个人证照目录,建设电子证照库,统筹构建群众办事统一身份认证体系,逐步整合网上办事大厅、实体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不同渠道的用户认证。(市经信局、编办、政管办、公安局牵头)

3.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建立健全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绩效评估、信息公开和投诉举报机制,定期通报各地、各部门工作进度。(市府办、市编办牵头)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领导机制。

成立普宁市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专责工作小组,统筹安排推进各项工作,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府办、市编办、政管办、财政局、公安局、发改局、经信局、人社局、法制局、民政局、卫计局主要领导为成员,专责工作小组日常工作由市编办负责。专责工作小组要切实加强对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的领导,将其作为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内容,全面统筹部署推进。各地、各部门也要充分认识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的重要意义,将其列入重要改革日程,主要领导亲抓,明确工作时间表、路线图,细化分工,责任到人,攻坚克难,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资金保障。

各级财政要加大对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推进工作的投入,保证系统开发、设施配套、大厅改造、网络升级、人员聘用等各项改革工作的资金要求。按照全市“一盘棋”和成本效益的要求,在完善各级网上办事大厅和实体大厅建设的基础上,由市统一开发政务信息共享平台、网上办事大厅统一申办受理平台、政务大数据库等信息系统,避免因层层多头开发、重复建设导致的资源浪费、信息孤岛等问题。 

(三)加强督查推动。

要将推进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作为市政府重点督查事项,由市府办牵头对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进行约谈和督办,推动各地、各部门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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