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府办〔2015〕6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农场,市府直属各单位:
《普宁市纺织服装产业转型升级三年工作规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16日
普宁市纺织服装产业转型升级三年工作规划
为更好地推动我市纺织服装产业转型升级,按照《中国制造2025》的工作要求,利用三年时间,做强做大纺织服装产业链,到2018年实现“服装产业大市”向“服装产业强市”转变,特制定本工作规划。
一、总体目标
(一)产业规模更大。
2015年实现纺织服装工业总产值超1000亿元,2016年起每年增长超过15%,力争2018年实现1500亿元。
(二)产业链条更健全。
进一步健全产业的品牌、研发、设计、纺织、印染、生产、销售各个链条,使优质企业集聚普宁,产业综合竞争力进一步巩固。
(三)产业附加值更高。
产业向研发设计和品牌销售两端发展延伸,先进制造企业做强做大,牢牢占领产业高地。
(四)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更强。
产业与人口、环境融合发展,可持续发展力增强。
二、工作规划
(一)创新驱动。
1.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制定出台《普宁市专利奖励办法》,推动企业加大科技投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每年举办2期专利申请和保护培训班,每年举办专利发明大赛,继续开展“科技进步奖”系列评选。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2.培育高新技术企业。
建立纺织服装类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选定首批15家企业入库进行培育,培育内容包括政策引导、人才对接、技术指导等。每年新增3家企业入库。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3.推动企业技术改造。
加大对企业技术改造的扶持力度,积极为企业向国家、省和揭阳市争取相关扶持政策和资金,促进纺织服装企业进行技术改造、设备升级。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4.促进产学研合作。
争取由市政府与3至5家纺织服装类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推动一批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工作站等,支持鼓励企业运用科研成果,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经信局。
5.建设“一院双中心”专业服务机构。
进一步发挥纺织服装科技研究院、国家纺织品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服务分中心在服务企业科技研发和产品检测的作用。争取在品位高、条件成熟的重点企业建设服装设计创新中心,支持企业提高产品设计能力。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6.实施“互联网+服装产业+科技人才”。
与专业机构合作,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克服普宁人才瓶颈,帮助服装企业在全国各地寻求技术攻关、知识产权的合作伙伴;加强科研院所与企业的产学研合作,帮助企业获得较低租用成本的检验、实验设备。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二)品牌战略。
7.鼓励企业创建品牌、注册商标。
制定出台《商标注册奖励办法》,支持鼓励纺织服装企业创建“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著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等,打造一批普宁服装品牌。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质监局。
8.推广普宁服装产业区域性品牌。
通过各种宣传渠道,打造、擦亮“普宁服饰”产业名片,加大力度推广“普宁服饰”集体品牌,鼓励企业申报优质商标,同时做好优质商标使用的审核和监管。
责任单位:市促进纺织服装产业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服装产业促进办公室)、经信局。
(三)龙头培育。
9.支持服装企业上市。
建立服装企业上市孵化库,对入库企业进行贴身服务,帮助企业及时解决问题,支持一批企业发展壮大。
责任单位:市服装产业促进办公室、经信局。
10.引进优质服装企业。
积极引进行业龙头企业落户普宁发展;抓住珠三角产业转移和汕头市潮阳、潮南区服装企业扩厂壮大的机遇期,主动邀请优质企业落户普宁发展。
责任单位:市服装产业促进办公室、经信局。
11.遴选标杆龙头企业。
从全市范围内遴选一批优质的标杆企业作为重点扶持企业,综合运用各级政府扶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充分整合政府和社会各类资源向这批优质标杆企业倾斜,发展和巩固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自主创新能力的行业领军企业。
责任单位:市服装产业促进办公室、经信局。
(四)产业集聚。
12、推进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建设。
推进优质印染、印花、洗水企业进园集聚发展,建成国内具有重要影响力、技术水平先进、环境友好型的产业园区。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13.推动都市丽人工业园项目的落地。
落实工业园项目的用地、招商、建设等相关工作,推动都市丽人公司高标准规划园区,使之成为中国最优质内衣、家居服生产企业的集聚区,在全球有一定影响力的内衣、家居服生产基地;依托项目设立服装研发中心,全球招聘内衣界上百名设计师为入园企业提供创新服务。
责任单位:市服装产业促进办公室、经信局。
(五)市场开拓。
14.举办普宁“国际衬衣节”、“内衣博览会”。
定期举办普宁“国际衬衣节”、“内衣博览会”,提高普宁纺织服装的知名度,吸引客户来普宁与企业合作。
责任单位:市服装产业促进办公室、经信局。
15.发挥普宁纺织服装专业市场作用。
进一步提高普宁国际服装城等专业市场的龙头作用,巩固普宁在粤东地区服装线下批发销售的重要地位,打造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内衣销售平台。
责任单位:市服装产业促进办公室、经信局。
16.构建服装工业电商发展的新格局。
与专业院校合作,建立服装电商创业孵化园,搭建“政府+专业人才+服装企业”的创业平台,鼓励支持服装企业上网触电;与阿里巴巴、京东、苏宁云商、环球市场等电商平台深度合作,打造普宁服装产业线上产业销售集群;重点研究解决服装电商产业链当中的物流、品牌等重要环节存在的问题;鼓励社会创办电商创业园,推动服装电商企业专业化、集群化发展。
责任单位:市服装产业促进办公室、电商办。
17.支持企业开展外贸业务。
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广交会”等各种在国内外举办的展会、博览会,鼓励企业走出国门开展业务;依托专业机构组织一批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邀请引进专业机构在普宁建立服装外贸销售服务平台。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电商办。
(六)人才培养。
18.支持本地学校培养服装专业人才。
支持普宁职校有针对性地培养服装创业技工类人才,鼓励其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鼓励潮汕学院成立服装学院(系),结合服装企业需求培养专业人才,鼓励其培养更多的电商人才,直接参与普宁服装产业的发展;依托上述两所学校的专业教师队伍,建立普宁纺织服装产业转型升级智库,为普宁服装产业出谋献策。
责任单位:市服装产业促进办公室。
19.积极引进优秀人才。
推广“科技特派员”制度,搭建科研单位与企业合作的桥梁,帮助企业引进人才;与外地高校合作办学,引进高素质人才队伍。
责任单位:市服装产业促进办公室。
(七)金融支撑。
20.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向企业提供贷款。
设立中小微企业和科技型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制度,筹集超过4000万风险担保金,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向有融资需求的中小微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发放贷款超过4亿元,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支持企业发展壮大。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经信局。
(八)平台服务。
21.发挥企业技术研发中心服务平台的作用。
依托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面向纺织服装类企业开展政策宣传、项目申报等工作,在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同时,为企业发展提供社会化、个性化服务。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22.支持服装行业协会、商会的发展。
理顺目前普宁纺织服装类社会组织较多,企业难以抱团发展的问题,支持重点服装行业协会、商会按照社会化、专业化的要求发展,发挥社会组织凝聚企业形成合力、抱团发展的作用。
责任单位:市服装产业促进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