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普宁市人民政府
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陈础文经营的绣花厂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单位予以摘牌的批复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9-07-12 11:20 浏览次数:- 【字体:

普府函〔2019304


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陈础文经营的绣花厂

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单位予以摘牌的批复

 

市应急管理局:

你局《关于提请市人民政府对陈础文经营的绣花厂重大火灾隐患予以摘牌的请示》(普应急〔20193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对陈础文经营的绣花厂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单位予以摘牌。

二、你局及市消防救援大队要继续跟踪,指导、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安全。




                            普宁市人民政府

2019712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