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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2-01-13 14:44 浏览次数:- 【字体:

普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民经济运行中的工业、贸易、信息产业的方针、政策,拟订工业、贸易、信息产业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检查和信息收集反馈;宏观管理和指导各种成份的企业;对电力、轻工、机电、建材、石化、有色金属、汽车等实施行业管理;对经济运行和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为市政府和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工业、贸易、信息产业信息的收集、宣传、发布上报工作。

(二)研究和拟订工业、贸易、信息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流通体制改革方案的实施;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状况,根据国际经贸形势和我市进出口状况提出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等宏观调控建议;对商品流通(含餐饮服务、特种商品、典当业、拍卖业、生猪屠宰业)实施行业管理;指导商贸企业利用外资,推广应用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组织方式或服务方式。

(三)指导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实现生产工艺、产品创新;指导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

(四)指导协调、促进中小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参与指导企业直接融资工作。

(五)负责对各行业协会、工商领域社会中介组织、经济技术协作和企业的指导和协调工作;组织和指导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六)宏观指导外商投资工作,拟订和贯彻实施外商投资管理办法;参与制订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按权限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检查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和管理招商引资、投资和进出口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加工贸易的政策、法规,研究拟订具体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八)拟订口岸建设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口岸开设、关闭、调整的审核上报;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处理口岸重大涉外事件和严重违法违纪问题。

(九)综合协调有关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具体工作;负责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协调;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十)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推进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组织协调和指导信息资源开发共享、电子商务推广以及社会和经济各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广信息化领域新技术、新标准。

(十一)负责全市信息网络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协调通信管线、站点、公共通信网规划,推进面向社会服务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

(十二)协助推进市的重点信息化工程,负责信息安全的统筹规划、组织推动和协调管理,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十三)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四)负责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的应急管理和指导产业安全有关工作。

(十五)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业管理及其生产、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

(十六)指导协调工业、商贸流通业、信息化领域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各种经济成分企业发展,协调烟草专卖管理。

(十七)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设13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股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政务工作,综合协调本局机关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负责对经济运行和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提出政策性意见和建议;对经济运行中的中长期趋势作出预测;研究提出工业、贸易、信息产业、乡镇企业的发展战略、规划、目标和主要经济预测性指标;负责起草重要文件、报告和资料综合工作;负责收集和发布工业、贸易、信息产业有关信息工作;负责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的应急管理和指导产业安全有关工作。承担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议案和建议意见办理的组织落实和上报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文秘、行政管理、信访及后勤服务(包括文书收发、档案管理、打字复印、保密、会议组织、财务等)。

(二)组织人事股

负责局机关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工、青、妇、计划生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负责制订局机关的学习、培训、宣传、教育、普法、精神文明建设等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经济运行股

监测、分析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服务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提出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服务业近期主要经济预测指标,以及相关产业经济运行调控方向;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烟草专卖管理;指导协调工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各种经济成分企业发展。

(四)市场和服务业股

组织实施商贸服务业(含批发、零售、家政、餐饮业、住宿业等)行业管理;推行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促进商贸流通体制改革;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拟订有关健全和规范商品市场体系的政策;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协助编制商贸流通业技改创新投资计划,上报和办理相关技改投资项目;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组织拟订电子商务等服务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掌握重要消费品储备(肉类、食糖等)的管理情况和市场调控;负责物流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协调工作;指导工商企业开拓国内市场,组织商品展览展销活动;指导协调商贸流通业领域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各种经济成分企业发展。                     

(五)投资与技术股           

组织编制实施市工业、商贸流通业、信息化领域企业重点技术改造投资计划,组织实施省有关重点技术改造投资计划;审核、上报和办理需经国家、省和市审批、核准、备案的相关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提出促进相关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的措施和意见;指导相关领域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招标工作;参与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上报工作;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编制和组织实施企业技术创新、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共性及关键技术开发、创新能力建设;组织相关行业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组织开展重要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参与推动创新成果产业化;指导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市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有关工作。

(六)中小企业股(加挂市中小企业局牌子)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发展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办法和措施;指导和推进中小企业产业结构、组织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负责对全市中小企业的管理、协调、指导和服务;指导中小企业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开拓国内外市场;促进金融机构建立与中小企业的金融渠道;指导中小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工作,承担中小企业分类、信息收集和发布等工作。

(七)行业管理股(加挂市酒类专卖局牌子)

指导和管理再生资源回收工作;依法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业等进行监督管理;承担酒类流通、生猪屠宰行业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业管理及其生产、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民用爆炸物品建设项目验收、科技项目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管;负责民用爆炸物品行业运行监测分析工作;指导工业、商贸流通业、信息化领域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八)能源股

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的规划及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和节能评估;牵头协调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工作;组织节能监察和考核;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发展,参与促进企业加强环境保护的有关工作;编制和实施近期电力生产和供应调控、配置方案;协调处理电力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电、热价格政策意见,参与电价整顿、调整、改革工作;组织拟订农村电气化发展规划;组织协调油品和煤炭等重要物资的调控、供应和配置方案。

(九)外商投资审批股

负责协调和指导本市对外招商引资工作;参与制订外商投资发展战略及改善投资环境的政策措施;拟订本市招商引资计划,组织实施重大项目对外招商;参与拟订外商投资管理规章;按市管权限承办限额以内不需综合平衡管理的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登记备案与合同、章程的合并办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核准或核报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核发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分析外商投资发展情况,向市人民政府及上级外经贸部门报送有关动态并提出政策建议。

(十)外商投资企业管理股

管理加工贸易业务;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联合年检工作;管理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汇编分析加工贸易和外资企业进出口的情况,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统计;指导外经贸行业协会工作;向上级外经贸部门报送有关动态和政策建议。

(十一)对外贸易发展股

负责制订对外贸易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提出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建议;办理各类企业的进出口经营资格登记;指导市直外贸企业的业务工作;指导和监督赴国(境)外举办展销会、洽谈会事项;指导、监督境内对外经贸交易会、展览会等,制订有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对台贸易;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核报本市在境外投资设立企业和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经营资格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负责各类商品进出口计划的组织实施;协调农产品(粮食、棉花除外)进出口计划的实施;承担重要工业品、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组织实施;协助外贸出口的退税管理、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专项资金;协助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产业损害调查等涉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协调我市企业参加世贸组织其他成员方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案件的倾销幅度调查和商业损害调查,建立产业损害预警机制;负责外贸统计、分析等工作。

(十二)口岸管理股

负责我市口岸、港澳货运车辆检查场的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口岸查验方法和监管模式的改革;组织口岸的集疏运工作;负责对港澳出入境直通车辆进行宏观调控和管理;负责口岸各单位工作的管理、协调、仲裁和服务;负责我市口岸的规划、审批、呈报、建设和检查验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呈报口岸检查检验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机构格次变更等事务;负责研究和分析口岸发展趋势,提出综合性建议;负责共建文明口岸活动的组织工作。

(十三)信息化股(加挂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牌子)

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和协调市内各部门信息传输网络建设;指导、协调和组织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信息安全技术开发;协调指导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规划、建设工作;负责信息行业统计工作;指导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推动信息化普及教育;组织信息化工作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承担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无线电频率资源的分配管理;负责无线电台(站)设置审查、无线电监测和监督检查;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协调无线电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协调传输网络、通信系统与信息系统的运行;监督通信技术体制与标准的实施,促进通信网络资源的充分利用;指导协调信息化领域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各种经济成分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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