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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因私出国(境)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8-12-14 13:49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村(居)委会:

现将《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因私出国(境)管理的通知》(普组[2018]83号)转发给你们,结合实际,对我镇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因私出国(境)的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备案人员:全镇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财务人员,各经联社主任、副主任。

二、备案人员须一并上交本人的数码电子照片(JPG格式、不超过200KB),照片命名为“村名+姓名”。

三、各村(社区)要及时汇总填妥《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登记备案表》(见附件5)(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181220日前报送镇党政办。

四、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财务人员、经联社主任、副主任已申办出国(境)证照的,要在20181225日前将证照上交镇组织人事部门集中保管;新申办证照的应在领证后5个日内上交至镇组织部门保管,如有隐藏或逾期不交的,一经发现,镇委将作出严肃处理。

   

                               中共赤岗镇委

  20181214

抄送: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副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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