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党(总)支部、村(居)委会:
现将《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因私出国(境)管理的通知》(普组[2018]83号)转发给你们,结合实际,对我镇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因私出国(境)的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备案人员:全镇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财务人员,各经联社主任、副主任。
二、备案人员须一并上交本人的数码电子照片(JPG格式、不超过200KB),照片命名为“村名+姓名”。
三、各村(社区)要及时汇总填妥《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登记备案表》(见附件5)(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18年12月20日前报送镇党政办。
四、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财务人员、经联社主任、副主任已申办出国(境)证照的,要在2018年12月25日前将证照上交镇组织人事部门集中保管;新申办证照的应在领证后5个日内上交至镇组织部门保管,如有隐藏或逾期不交的,一经发现,镇委将作出严肃处理。
中共赤岗镇委
2018年12月14日
抄送: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副镇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