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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溪镇关于落实普宁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沂湖村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9-12-11 16:27 浏览次数:- 【字体:

普溪委〔2019〕124号

 

 

南溪镇关于落实普宁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沂湖村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各党(总)支部: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8月上旬至9月下旬,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我镇沂湖村进行了巡察,并于2019年5月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实事求是地指出了沂湖村日常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对此,我镇和沂湖村高度重视,切实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立即对照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逐条逐项落实整改。截至目前,巡察组反馈的五个大方面,19个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完毕。现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开展整改工作的组织情况

为切实抓好整改工作,扬美单元主要领导和沂湖村“两委”干部高度重视,2019年5月11日在沂湖村召开了村“两委”扩大会议,专门研究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韦国华;副组长:林祥耿、陈楚周、李镇松、傅耿培、马晓生;成员:从扬美单元、镇纪委、镇组宣办、镇农宜办、镇综治办和镇自然资源所等部门抽调。对巡察组提出问题进行剖析,同时结合沂湖村实际,制定整改方案,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立即对照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逐条逐项落实整改,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目前,巡察组反馈的五个大方面,19个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完毕。

二、开展整改工作的主要成效

一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两委”扩大会议,对照巡察反馈指出的突出问题,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和严、细、实的要求,深入对照检查,找准存在问题,明确下一步整改措施,推动整改工作向纵深推进;二是建章立制、完善制度,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对能够在短期内解决的,不等不拖,立行立改,对需要堵塞漏洞、消除盲点的,通过建章立制、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务求标本兼治;三是采取必要措施挽回损失、减少影响。

三、开展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

(一)基层组织建设方面

1.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虚化弱化。村党支部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涉及村重大事项决策、重大事务办理等方面村党支部引领、主导不够,普遍以“两委会”决定村重大事务。个别村研究讨论村事务及重大事项,大多数由村委会主任主持村“两委”扩大会议,实际行使决策权。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推进。

针对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虚化弱化问题,沂湖村党支部能够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村党支部书记在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大事务办理等方面都能够主导全面,引领“两委”班子。党内事务方面由村党支部书记带头,支委会集体讨论研究,支部大会集中讨论表决,村“两委”事项由党支部书记主持,通过召开“两委”扩大会议,讨论决定,形成决议。

2.“两委”干部不团结,凝聚力和战斗力不强。个别村“两委”干部“貌合神离”,党支部书记把控大局能力不强,村务决策实际由村委会主任“说了算”。“两委”干部之间团结协作精神不足,对历史遗留问题缺乏担当精神,村潜藏较多的问题和矛盾。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推进。

针对“两委”干部不团结,凝聚力和战斗力不强的问题,沂湖村“两委”干部努力培养自身素质,展示良好的精神面貌,党支部书记系“一肩挑”人选,全力带领“两委”干部团结一致,做到敢于担当,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村民谋利益,村“两委”干部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3.组织生活流于形式。部分党员意识淡薄,不自觉参加组织生活,“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有的村2013年至2015年每年只召开2次支委会议,2013年至2016年支部书记没有按要求上党课,2015年2月23日召开支部大会请假党员23人,2018年6月30日召开支部大会请假21人,接近4成。“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不扎实,马虎应付,学习教育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 整改完毕,长期推进。

针对组织生活流于形式的问题,沂湖村党支部把组织生活会作为沟通思想、纠正缺点、消除分歧、增强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措施。通过严格程序、严格态度、严格组织,使组织生活会真正起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目的。组织生活上加强理论学习,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切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确保党员积极参加组织生活。要求个别在外务农党员无法及时参加组织生活的主动向组织请假并说明事由,由党支部书记定期通过电话与在外务工的党员进行谈心谈话,并在他们回家时组织学习,进行教育。在镇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带头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两学一做”等有关制度,党员学习积极,学习意愿高。

4.党建工作马虎应付。村党组织不重视党建,重村务轻党建。有的村制订的“党员谈心谈话制度”系抄袭,出现“分管科室”、“离退休职工”的表述;有的村“2018年党建年度计划”多次出现“信访局”的字眼。

整改情况: 整改完毕,长期推进。

针对党建工作马虎应付的问题,沂湖村在镇委的正确领导下,党支部书记带头严格执行上级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党建工作,以党建工作促进提升沂湖村“硬实力”和“软实力”。

5.党费缴交不规范。存在不按规定交纳党费,党费缴交不足的问题。有的村2013、2014年有8名党员无交纳党费,且村提前半年将全年党费上交镇党委;有的村2013年将党支部向镇党委缴交的2013年1月至12月份党费200元收据在村报销入账;有的村退休党员自觉足额交党费意识不强,以党员自愿“捐款”平均造表等级形式收缴党费,2017年村党支部除村干部外,每名党员缴交6.39元,人月均0.53元。

整改情况: 整改完毕,长期推进。

针对党费缴交不规范的问题,沂湖村严格按照镇《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执行,党员交纳党费是每个党员应尽义务,沂湖村认真落实整改,要求每个党员自觉交纳党费,杜绝党费收据在村账报销入账情形出现。

6.发展党员不规范。村党支部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不严格,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转正等方面不规范,个别村2012年3月村支委会确定在校中学生为入党积极分子,2017年吸收为预备党员;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记录不规范,个别现任村委会主任推迟转正没有申请报告和说明原因;个别村以“两委”会代替支委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2014年8月21日支部大会以举手方式表决发展新党员。

整改情况: 整改完毕,长期推进。

针对发展党员不规范的问题,沂湖村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在发展党员过程中严格按照《细则》相关要求,认真做好相关程序。

7.管党治党宽、松、软。村党支部对村“两委”干部管理不严,村党支部委员、村委委员曾梦丽自2017年6月后长达一年多一直请假外出没有参加“两委”会议,也没有履职,镇下派的村党建指导员没有按规定常驻村里。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推进。

针对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沂湖村一是召开“两委”扩大会,要求全体村干部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思想认识,严肃纪律;二是立行立改,沂湖村两委干部准时上下班,按要求参加有关会议,认真履职,确保不再出现纪律不严现象;三是镇党建指导员按规定驻村。

8.会议记录不规范。村党支部、村委会记录普遍简单不规范,没有详细记录讨论表决情况;个别村2016年2月26日、2017年9月30日“两委”会议记录只有日期和参会人员签名,没有内容。

整改情况: 整改完毕,长期推进。

针对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沂湖村党支部、村委会议记录按照规范,认真、详细记录。    

9.重大事项程序不规范。被巡察的四个村没有认真落实村务决策程序和规定,村在聘用干部、确定低保对象、精准扶贫对象、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都未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执行,以村“两委”干部扩大会代替。如有的村聘用干部没有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有的村提高干部补贴、工程项目建设等都未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有的村未经村民代表会同意,聘用原村干部为聘用干部,造成村干部实际人数过多,加重村集体负担。

整改情况: 整改完毕,长期推进。

针对重大事项程序不规范的问题,沂湖村认真落实村务决策程序和规定,村在聘用干部、确定低保对象、精准扶贫对象、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都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执行。村聘用干部严格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工程项目建设等重大项目都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

(二)涉黑涉恶方面

一段时间个别村的社会治安比较混乱。2013年以来,该村涉及行政案件65宗,涉及刑事案件45宗,巡察组进驻以来收到信访件9件,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历年来的信访件5件,该村信访问题比较突出,主要反映土地问题。

整改情况: 整改完毕,长期推进。

针对个别村的社会治安比较混乱的问题,沂湖村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全面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幸福感、安全感。整体社会治安良好,目前没有群众信访问题比较突出的情形。

(三)基层“微腐败”方面

1.财务管理不规范,资金管理存在漏洞和风险。村账镇(街道)管落实不到位,镇(街道)监督指导不认真,村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普遍存在“白纸条”报销入账,财务记账不及时、不规范。有的村治安联防队向村辖区商铺、企业、学校收取治安费没有纳入村的财务管理,收支没有明细账,原始凭证缺失,存在较大的廉政风险;有的村2017年9月接受村民捐资“村公益事业和补偿捐助款”4700多万元,仅在村银行公户账户入账,没有及时在会计记账,资金管理存在漏洞和风险;有的村账务原始凭证没有按规定装订成册,比较散乱,原始凭证存在遗失风险。有的村使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通用凭证”列支差旅费。

整改情况: 整改完毕,长期推进。

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资金管理存在漏洞和风险的问题,沂湖村认真落实村账镇管,加强党支部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报销入账,确保财务记账及时、规范;在镇财政所的指导下,加大涉及发票疑点数据的核实及风险应对工作,对违反发票相关政策的行为实行零容忍。

2.违规使用专项资金。个别村在发放种粮补贴过程中,将部分种粮补贴款作为“误工补助”发放给村民小组长。个别村以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形式,将2016年度种粮补贴、生态林补贴作为2017年垃圾收集费用。

整改情况: 整改完毕,长期推进。

针对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问题,沂湖村在发放种粮补贴过程中,能够及时发放到农户个人存折中,并严格按相关手续办理。

3.违规发放补贴。村未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以“两委”会形式决定发放村干部补贴。如有的村以“两委”会形式决定提高2018年村干部补贴,每人每月从1000多元提高至2000多元不等;有的村2017年1月23日发放干部春节值班补贴3500元。

整改情况: 整改完毕,长期推进。

针对违规发放补贴的问题,沂湖村通过开展自查自纠,查摆问题,整顿违规发放补贴情况,经自查,沂湖村从未违规发放“两委”干部补贴。

4.土地问题突出。个别村土地管理混乱,历届“两委”干部以干部扩大会形式解决村民建房问题,并以收楼地款和租地款形式收费,村民违规占地建房问题比较突出,由此引发矛盾纠纷较多,村土地出租不规范,存在土地租期期限过长,未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的问题。有的村对村民在自留地建房管理不严,对住房困难村民宅基地管理不规范,以村“两委”会代替村民代表会议同意村民建房申请,个别村2013年以来共违规向村民安排楼地7宗并收取土地款106000元用于村政日常开支。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推进。

针对个别村土地管理混乱的问题,沂湖村认真落实整改,严格执行有关土地法律法规要求,不再出现违规安排楼地给村民收取土地款的情形,并对全村土地开展全面核查,加强管理:一是对全村农户建房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有问题立即整改;二是加强对农户宅基地的审批监管,严格落实审批对象公示制,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加大日常动态巡查,把新增违法苗头遏制在萌芽状态。

5.山地管理不严格。个别村山地管理不严,2013年以来出卖坟地共33宗,共收取山林损毁植被复绿款372400元用于村政日常开支,其中新建5宗68000元,重修扩建28宗304400元。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推进。

针对山地管理不严格的问题,沂湖村认真落实整改,严格加强对村山地管理,除本村村民符合条件申报需要,不再批给其他村民山地用于修坟用途,杜绝山地山林乱租乱卖现象。

6.村级工程管理不规范。有的村2013年村修机耕路工程没有预算,以收款收据入账,没有正式税票。有的村2017年9月村卫生站建设项目总投入23.2万元,工程没有预决算,以白纸条代替税票入账;2014年8月28日村中心路水泥路面施工总投入33.3万元,工程没有决算,以白纸条代替税票入账;2017年9月村修水利沟渠工程总投入11.5万元,没有合同协议、预决算,以支出证明单及收款收据入账。

整改情况: 整改完毕,长期推进。

针对村级工程管理不规范,沂湖村在进行工程项目过程中,能够按照上级相关规范管理、执行。

7.村务财务缺乏有效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未真正发挥作用,对村务和财务监督流于形式走过场。个别村村务监督委员会缺额人员无及时补选,村财务村务公开流于形式,每年村务开支情况公布不完整,银行存款、账面额无公布。

整改情况: 整改完毕,长期推进。

针对村务财务缺乏有效监督的问题,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务财务监督方面,认真发挥其职能,按照相关要求严格执行。村务财务公开主动、按时、完整。

(四) 环境污染防治方面

巡察的四个村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开展“五个兴村”和污染防治行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方面还不够坚决有力。如有的村2017年有3家规模印染厂,至2018年年初才清理取締,一段时期存在环境污染,2018年还有该村村民利用一空地违建搭铁皮厝加工生猪肠污染环境。有的村水库是镇饮用和灌溉水源,2010年前后有外来企业在水库边开办生猪养殖场,造成水土和环境污染。养殖场直到2018年1月才搬迁。有的村溪河两岸垃圾清理存在死角,水体有时还有黑臭,该村有养殖户29户,至2018年8月下旬还有15户未清理取缔。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推进。

针对村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开展“五个兴村”和污染防治行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方面还不够坚决有力的问题。严格按照规定,在饮用水源红线禁养区范围内坚决禁止畜禽饲养,村级加强巡查力度,如发现在禁养区内饲养畜禽,将进行拆除及清理;企业引入方面,污染性企业坚决不予进入辖区内生产经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目前村辖区内水库边生猪养殖场已经拆除搬迁。

(五) 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方面

村党组织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和引导不够,农家书屋等文体设施不够健全,书籍配备不全、管理不善。有的村2018年之前未就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个别村在2017年5月25日成立《维护意识形态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中,照抄照搬,2014年4月3日村财务支出请先生看村址餐费1800元。个别村“两委”干部未能以身作则,带头移风易俗,存在办公场所改造请“风水先生”情况,如2013年4月13日、6月13日、7月6日请地师改村址一事地师金费用共4764元在村帐列支。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推进。

对村党组织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和引导不够,农家书屋等文体设施不够健全,书籍配备不全、管理不善的问题。沂湖村每月召开意识形态研判会议,传达中央、省委、市委、镇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部署和基本要求,不断用科学理论武装党员干部头脑,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村“两委”干部认真加强理论学习,坚定共产主义信仰,纯洁党组织生活,绝不让封建迷信活动在党组织生活中出现。对违反财经制度开支相关封建迷信费用,将追回相关款项,上缴村集体。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为切实严格落实整改工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普宁市委的决策部署,扬美单元主要领导和沂湖村党政班子能带领村“两委”干部紧紧围绕市委第三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和整改建议,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科学统筹,细化措施,明确责任,统一安排,分工落实,确保巡察组反馈意见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对巡察组反馈意见进行责任认领,并带头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反思、剖析根源。经过两个多月来的努力,沂湖村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些差距,存在着压力传导不够;全员上下认识统一、态度端正,但思想紧随的程序还参差不齐;全员参与的氛围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镇将督促沂湖村坚持高压强势推进,注重打好持久战;对表现不明显的问题坚持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健全完善有关制度措施,把隐患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持续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好村干部工作责任制度,细化分工,不断强化自身的责任意识,高效地促进村级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持续推进整改落实。坚持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和整改方案安排,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不断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举一反三、深入剖析、全面整改,确保各项问题改到位、改彻底。

(三)持续强化长效机制。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科学合理安排,整体协调推进,既在治标上下苦功,又在治本上动脑筋,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中共南溪镇委

                            2019年12月11日

 

抄送: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人大主席、方映丰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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