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普宁市流沙南街道石泉美村文化广场建设工程经本村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街道有关部门核准,项目标业主为普宁市流沙南街道石泉美村委会,建设资金上级财政补助,超额部分由村委会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流沙南街道石泉美村内
2、建设规模:计划总投资28.79万元。
3、计划工期:20个日历天
4、招标范围:详细按招标人提供的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三、招标方式
本工程采用经济标方式进行评标,有效报价以最高标底价287990.46元,最低标底价273590.94元,凡超过有效报价的标都作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核对无误后,在招标控制价287990.46元的基础上,摇珠确定下调系数,下调系数范围为1%-5%,由评委会人员随机摇取5次,取平均值,确定合理标价;再从投标单位的有效投标价取平均值与合理标价之和除以2,确定复合标价。以最接近于复合标价的投标单位为第一名,其余以此类推,第一名为中标人。方式由竞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由街道交易所工作人员启封并报送评委会评比确定中标人。竞标过程中,竞标人必须严肃认真,投标书一经提交,不得撤回,否则本村委会将没收其竞标保证金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投标人资格和要求
1、凡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已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根据粤建市[2011]218号文件规定,广东省内施内企业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外施工企业拟派建造师应有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外来企业在报告前到普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申请人于2019年12月18日至12月24日上午9点至11点30分,下午2 点30分至4点正,持本条第3款要求的资料到普宁市流沙南街道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购买招标文件。
2、 招标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原件备查: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拟派任本工程的建造师注册证,及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的复印件;
(4)外来施工企业须在报告前到普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被授权投标人应为报名企业的职工。
3、投标资料应用A4纸进行复印,提供原件备查,所有文件每应加公章,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4、招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标管理单位普宁市流沙南街道石泉美村委会帐户预交人民币0.5万元为招标保证金,普宁市流沙南街道石泉美村委会出具保证金收据方报名有效(不中标者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不计利息)。
六、投标文件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19年12月27日上午 9 点30分至10点,地点为普宁市流沙南街道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并不退还保证金。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普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宁市流沙南街道 代理机构:普宁市流沙南街道
石泉美村民委员会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13539299333 电话:13380577368
普宁市流沙南街道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