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普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普宁市全面推进社保卡发放城乡居保养老待遇的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10-11 11:06 浏览次数:- 【字体:

普人社公〔2022〕29号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养老保险工作中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3号)和省社保局《关于加快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进社保卡的通知》(粤社保函﹝2022﹞215号)的要求,我市全面推行使用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待遇(以下简称“待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对于已使用社保卡领取待遇的人员,继续按现渠道发放待遇。

  (二)对于已办理社保卡但未使用社保卡领取待遇的人员按以下方法办理:

  1、市社保局将于2022年12月中下旬批量转换为社保卡发放。

  2、批量转换未成功人员,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和社保卡至各乡镇(街道、农场)公共服务中心或邮储银行各网点进行零星转换。

  3、新增办理领取待遇人员一律使用社保卡申领养老待遇。

  (三)对于未办卡(或遗失)的参保人,请自公告之日起至12月上旬持身份证到当地银行网点申请办卡(补卡);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揭阳人社”,在“微互动”“社保卡办理”栏目在线申请办卡(仅限首次申办),已办卡未激活金融账户的参保人请及时到社保卡开户银行进行激活。

  二、转换方式

  本次养老金账户转换将由普宁市社保局统一在后台批量变更,单位和个人无需申报账户变更手续。

  三、其他事项

  1、账户转换期间不影响养老保险待遇发放;

  2、各银行部分网点已开通即时补换卡或新制卡业务,立等可取(详见普宁市人社局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

  3、疫情期间请注意做好自我防护,合理安排时间,错峰办理业务。

  4、账户转换期间带来的不便之处,请广大参保人谅解。如对社保卡切换业务有疑问,请向各地公共服务中心或各银行网点咨询反映。

  特此公告。



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7日                      


相关附件: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