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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普宁市“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 发布时间:2019-07-25 09:20 浏览次数:- 【字体:

普府办函〔201958

 

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普宁市“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农场,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统筹推进全市“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普宁市“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上级领导关于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的工作部署,统筹全市开展“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和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按时按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林钢捷(市长)

第一副组长:陈少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陈卫华(副市长)

成  员:钟韶丰(市府办)、马俊锋(市发改局)、陈瑞宏(市工信局)、陈喜鸿(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赖少坤(市自然资源局)、方树良(市住建局)、黄楚武(市水利局)、林雁辉(市农业农村局)、林嘉全(市应急管理局)、黄卓生(市国资局)、     周雪亮(市市场监管局)、黄伟文(市城管执法局)、李建华(普宁供电局)、连锡雄(市公安局),各乡镇场长、街道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喜鸿兼任。办公室设在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联系电话:2255101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协调。各成员单位应将联络员名单于2019717日前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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