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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普宁市 反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1-23 10:52 浏览次数:- 【字体:

  普府办函〔2020〕1号

 

  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普宁市

  反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农场,普侨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凝聚部门间工作合力,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间各尽其责、企业自律配合的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市政府决定成立普宁市反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在市政府领导下,负责全市反走私综合治理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其主要职能:

(一)传达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揭阳市委、市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打私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上级打私领导机构的指示要求。

(二)组织打私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打私领导机构报告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并采取加强工作的措施。

(三)组织开展打击走私联合专项行动和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

(四)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处置阻挠缉私,暴力抗拒缉私及其他打私重大突发事件。

(五)收集、分析、研判有关走私、反走私的情报资料,组织对非设关地重点地区反走私巡防督查。

(六)组织开展反走私政策法规宣传教育。

(七)组织反走私理论和工作研究,开展相关培训。

(八)强化反走私工作保障力度,依法依规分配反走私综合治理经费,汇总研究反走私工作存在问题、困难,提出解决措施和建议;协调组织指导各地处置无合法来源进口货物、物品;研究提出强化反走私人力、财力、技术装备等方面保障建议。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陈泓铎(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戴镇洲(市府办副主任)

成  员:王少雄(市委统战部、市台港澳事务局)、蔡广发(市委政法委)、罗雪强(市法院)、罗奕斌(市检察院)、林岳良(市发改局)、连锡雄(市公安局)、张良川(市司法局)、彭林才(市财政局)、詹汉标(市自然资源局)、方晓龙(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刘吟鹏(市交通运输局)、黄树国(市农业农村局)、郭杰鑫(市工信局)、徐武鹰(市市场监管局)、黄楚辉(市林业局)、罗英朝(市税务局)、黄汉文(人行普宁支行)、陈少群(市烟草专卖局)、黄昌林(市石油公司)、陈晓康(市邮政办)、陈少伦(普宁海关)。

领导小组不计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限额,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由分管打私工作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刑侦大队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必要时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不再另行发文调整。

 

  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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