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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来源: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5-10 16:53 浏览次数:- 【字体:


普府办函〔2021〕3号

 

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

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农场,普侨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发展指引》《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2020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方案的通知》要求,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促进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准确落实到位,现就进一步加强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工作责任。国务院、省、揭阳市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更新保障工作,已将此项工作纳入考核,把信息更新数量、时效性、准确性作为考核重要指标,24小时监测网站可行性、信息更新、互动回应等情况,每季度进行抽查通报。为使信息上传途径畅通,我市已将普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后台权限分级下放到各地、各有关单位。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专职人员认真落实,切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力保障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及时有效更新。

  二、及时更新内容。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普宁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责任分解表》(附件1),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可靠。热点专题类和内容相对独立的栏目,由各有关单位申请开设,保证栏目及时更新、链接正常打开。动态要闻、通知公告类信息及时予以更新;政策文件类信息于出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新。网民留言、网民业务咨询、投诉互动类需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可当日答复的应在当日答复;同时,应避免答复内容质量不高,出现推诿、敷衍等现象,扎实推进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发展。

  三、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涉及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重大公共利益、需广泛知晓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出台时,拟稿或发布部门要围绕市政府重要政策规定、重大规划方案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同步推出解读文章,对政策进行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解读,同时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发布政策文件和解读信息。解读信息要提供出台文件的相关背景、案例、数据等,鼓励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予以展现,确保解读方式接地气,让群众看得懂,有效增强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吸引力和亲和力。

  四、打造政务新媒体矩阵。政务新媒体是移动互联网时代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凝聚群众的重要渠道。根据上级要求,市有关单位和各乡镇场街道、普侨区原则上不单独开设政务新媒体,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整合关停,已开设未关停的要保持及时更新,并开设互动功能,以免造成单项否决。对存在不发声、乱发声、更新慢等运维能力差的,要立即关停、注销、整合。

  五、强化监督检查。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建立规范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工作准确落实到相应机构、分管负责人、责任人和经办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要切实加强监督工作。网站登录后台用户名及密码由专职信息员保管,定期更新密码,做好网站网络安全管理。加强网站自查,严格按照“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和“谁制作、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做好信息发布审核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确保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的数据、信息真实可靠,且不涉及国家秘密。揭阳市已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范围,我市将根据上级要求适时开展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工作。市府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将不定期对栏目信息更新、网民留言办理和新媒体信息更新情况进行检查。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将加大督查力度,对更新不及时、留言响应办理不力的,将视情况提请市政府给予通报或发函督办,对多次出现问题或造成影响的将对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附件:1.普宁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责任分解表

  2.普宁市重点领域公开专栏及责任单位

   

 

 

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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