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府办函〔2019〕7号
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
关于机构改革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
问题解释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农场,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机构改革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问题解释的通知》(揭府办函〔2019〕1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涉机构改革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做好有关工作,并落实专人负责本单位网上依申请公开系统(http://zwgk. puning. gd.
cn/zwgk/login.jsp)中收到信件的办理工作,确保机构改革期间不出空挡。
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