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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宁市“十四五”义务教育发展工作规划的通知
来源:普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5-20 15:18 浏览次数:- 【字体:

普府办〔2022〕9号

 

 

 

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宁市“十四五”义务教育发展工作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农场,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普宁市“十四五”义务教育发展工作规划》业经市政府十六届12次常务会议讨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教育局反映。

   

 

 

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8日

 

普宁市“十四五”义务教育发展工作规划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深化教育现代化建设和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解决城镇中小学学位不足的难题,推动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高质量发展,促进我市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品质提升,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基础教育的重大决策,进一步加强党对中小学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为核心任务,以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为重点,落实省基础教育“十四五”工作部署,大力实施基础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不断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持续巩固提高学校“双减”工作水平,加快构建高质量基础教育体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以促进教育公平为宗旨,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以全面提升教育发展质量与水平为核心,推进教育优质、多样、融合发展,全面增强教育服务普宁重大战略、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加快建设繁荣开放的“商贾名城”、多元融合的“创新之城”奠定坚实基础、积淀雄厚实力。

  二、发展目标

  巩固我市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聚焦公办学位建设,加大力度依法保障教育资金优先投入,着力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进素质教育内涵提升,优化结构,强化特色,补齐短板,缩小差距,提高质量,促进公平。力争到2025年底前,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持续加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更加完善,教师队伍结构合理、有专业素养和创新能力,教育信息化与教育教学改革有效融合,全市基础教育质量水平全面提升,每个学生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高质量发展。义务教育各项指标达标: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办学位基本能满足入学需要,小学、初中所有班级不存在超大班额。

  2.基本完成公办民办义务教育结构优化和布局调整,基本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就读学生规模占比控制在5%以内。

  3.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

  4.义务教育各率达标。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小学辍学率为0,初中辍学率1.3%以内,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九年义务教育保留率95%以上,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

  5.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覆盖率达100%,全面实现民办学校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三、具体措施

  (一)优化中小学布局结构,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

  1.推进学校规划建设,有效增加公办学位供给。以学校网点布局调整为重点,着力解决乡村弱、城镇挤问题,实施城区学校扩建扩容工程。按照我市城镇化规划和常住人口规模,根据学龄人口变化趋势、中小学建设标准,制定实施《普宁市2020年—2025年中小学校布局调整与学位建设规划》《普宁市基础教育公办学位建设专项规划(2021—2025年)》,贯彻落实《揭阳市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提升行动方案》,做好中小学布局调整和增加公办学校学位供给,到2025年新建改扩建中小学56所,拟投入资金12亿元,新增学位31055个。实施“交钥匙”工程,确保配套学校建设与住宅建设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完成普宁二中附属学校和池尾街道科技园小学二所小区配套学校建设。建立消除大班额、大校额工作机制,制定控制和消除大班额、大校额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表、路线图,实施“一校一策”,建立消除大班额、大校额工作台账,对大班额、大校额学校实行销号管理。

  2.继续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实施《普宁市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规划(2021—2025年)》,通过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完成21所项目学校建设任务,完成校舍建设面积90645平方米,其中:教学及辅助用房72848平方米,生活用房10266平方米,行政办公用房7531平方米。继续加强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逐校分析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和教学管理状况,建立建设台账,着力解决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运动场馆面积、音乐美术专用教室面积等未能全面达标问题。配齐初中学校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重点建设全市34个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点的实验室,并实现考场监控设备、空调全覆盖。

  3.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以深化“三通二平台”为着力点,创建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加快义务教育学校现代远程教育扩容升级,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开发丰富优质的数字化教育教学资源,建设5所信息化中心学校,培育8个信息化融合创新培育推广项目,不断提高教育信息化普及水平和应用水平。严格落实国家网络信息方面的政策法规,加强安全技术防范,确保网络健康安全运行。

  4.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巩固完善校园安防设施和安保力量,建立校园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全市中小学一键报警装置、进出口道路警示标志、视频监控等安全设施设备实现全覆盖;加强交通、食品、卫生、消防、疫情防控、集体活动、自然灾害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师生安全。加大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营造平安和谐的教育环境。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均衡教师资源配置。

  认真落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配齐配足学科教师和教辅人员,严格执行教师准入制度,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做好教师公开招聘工作。义务教育学校所有教师具备教师资格并达到学历要求,力争高学历教师所占比例逐年提高。完善中小学教师培训制度,着力提升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1.切实加强师德建设。把师德建设作为评估学校办学质量的重要标准,严格执行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评价,考核和奖惩机制,优化城乡教师结构。围绕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抓好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提高领导班子的教育理论素养和管理水平。实施和谐管理,提升班子执行力。坚持“以人为本,和谐管理”的理念,打造和谐教师团队,注重情感管理,用感情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教职工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增强校长和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

  2.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创建灵活开放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体系,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养,完善教师教育质量评价制度,提高培养层次,强化教学基本功和教学技能训练,大力培养高素质专业化中小学教师。充分发挥市教师发展中心的职能,积极开展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培养对象的培训,推进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工作室建设。以三年为周期,遴选名校长20名、名教师40名、名班主任40名,设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工作室各8个,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每个工作室培养学员5至10人。建立校长选拔培养长效机制,每年公开选拔、招聘优秀校长100名;建立后备校长人才库,入库人选不少于3000名,进行重点培养。盘活编制存量,扩宽引进渠道,每年根据当年度全市教职员事业编制空编情况,引育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教师。力争至2024年,增配心理健康教育教师1350名、校医300名、保安3000名,配齐配足各学科教师。培养和建设经费由市教育局、财政局根据实际需要统筹安排。

  3.完善教师补充机制。通过招教、特岗教师、全科教师培养等方式补足、调剂、减压、引进、优化教师队伍,特别是体音美等紧缺学科教师,缓解教师队伍结构性缺编。不断提高教师待遇,逐步改善教师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4.健全城乡教师交流机制。大力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到2022年底前,全面完善“县管校聘”配套政策,加强县域内教师资源的统筹管理,在教师编制和岗位核定的总量内,由市教育局根据学校布局调整、办学规模变化、各学段教育教学任务等实际情况,均衡配置中小学教师资源。以县域内师资均衡配置为重点,构建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长效机制,推动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定期轮岗、城镇中小学教师到农村中小学校任(支)教服务、农村中小学教师到城镇中小学校跟班学习和县域内骨干教师巡回授课,紧缺学科教师流动教学等交流轮岗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实现教师优质资源共享和均衡配置。鼓励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到农村薄弱学校任职任教,对长期在农村学校任教且贡献突出的教师给予表彰奖励。

  5.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继续实施教师学历提升工程,到2025年,小学、初中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比例分别达到78%、92%。完善培训体系,力争到2022年底前,完成“三区”教师全员轮训和全市专任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2.0工程培训。用好东莞、韩师对口帮扶政策,开展名优骨干教师培养培训,组织开展中小学名校长培养对象和师德师风专题培训、学科骨干教师素质能力提升等培训班。

  6.加强教研员队伍建设。健全市级教研工作体系,到2025年,按照国家课程方案配齐配强各学段各学科专职教研员。健全教研员全员培训和3年一周期的教研能力提升研究制度,每位教研员每年接受培训不少于90学时,每年开展教研员能力提升培训班2期。市教研机构教研员每年深入学校开展教学指导不少于80天,深入课堂开展听评课不少于80节,充分发挥教研在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作用。

  (三)推进素质教育内涵提升,全面提高义务办学质量。

  1.加强德育工作,落实“五育并举”。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创新德育工作方式,落实“思政第一课”制度,开齐开足课程;加强德育基地和广东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建设,提高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开展网络德育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按要求配齐配强专职心理教师,完善学生心理健康监测、筛查、干预、治疗与教育长效机制;聚集校园文化,加快文明校园创建,打造特色校园文化,做到一校一品,提升师生文明素质;强化家校教育联系,发挥社会教育资源作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紧密配合的德育工作格局。加强新时代体育工作,推进学校体育“一校一品”“一校多品”建设,到2024年学生体质健康优良率达到54%以上。加强新时代美育工作,帮助学生掌握1—2项艺术技能,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人。广泛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开设有地方特色的劳动课程,以劳育德、以劳增智、以劳健体、以劳创美。

  2.提高办学质量,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标准,深化课程改革,创新教学模式,打造高效课堂。全面落实国家“双减”政策,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杜绝各类形式的选拔性入学考试,坚决纠正中小学违规补课和乱收费行为,杜绝义务教育阶段举办重点校重点班。完善课后服务工作保障,丰富内容形式,提升服务质量,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划定学校招生范围,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相关信息,实施公民统一报名招生,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以课堂教学改革为重点,推进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鼓励教师积极探索和实验,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帮助学生学会学习,促进学生学习方式转变。重视学生的学习、生活和锻炼,以“大课间”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以创建省级近视防控试点县为契机,推进近视防控示范校、健康学校、体育特色学校或体育推广学校创建;创新形式开设艺术教育课程,鼓励学校积极探索、完善校本课程,打造特色课程,改良教学方式,创建“广东省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广东省中小学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劳动教育示范学校”,促进中小学生快乐成长、全面发展。

  3.深化义务教育评价制度改革。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加快推进党政评价、学校评价、教师评价、学生评价、用人评价改革;积极实施《揭阳市普通高中质量评价办法》《揭阳市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办法》,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和素质教育导向机制,对义务教育学校学业成绩、学生体质健康、师生道德水平、课程开设完整性和课程改革覆盖面等指标进行科学考核评估。2022年起,实施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和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等科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2023年起,实施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

  4.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以流入地政府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保障服务体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当地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加强留守儿童教育工作,建立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服务体系,努力解决留守儿童思想、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建立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确保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继续办好特殊教育,推进招收残疾学生5人以上的普通学校全部建立特殊教育资源室,认真落实残疾儿童少年帮扶相关政策,完善普通教育学校接受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办法,确保全市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5%以上。

  (四)推进集团办学建设,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制定《普宁市推进中小学幼儿园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通过分步实施中小学幼儿园集团化办学,完善办学体制机制,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带动作用,彰显集团化办学优势,推动集团内各成员学校共同发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和受益面,不断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努力破解基础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努力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学”的需求。以优质品牌学校为龙头,组建四个教育集团试点,按照地理位置相对就近原则,以招生服务范围为基础,将城镇中小学、幼儿园构建为市第二幼儿园教育集团、流沙第二小学教育集团、流沙第四小学教育集团、普宁陈宝文学校教育集团四大教育集团。2023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新组建4个联合体或教育集团,培育建立高中、洪阳片区、占陇片区、梅塘片区各1个以上教育集团,初步形成每个片区、每个学段都有集团化办学新格局。

  (五)规范民办义务教育,构建良好教育生态。

  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育发〔2021〕4号)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公办民办义务教育结构优化和布局调整的目标任务,全面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组织开展核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条件,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行为,理顺“公参民”学校的体制机制,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和招生行为,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建立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常态化监督机制,做到与公办学校同部署、同要求。坚持“五育”并举,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建立健全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依法依规加强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财务行为全流程监管,落实非营利性法定要求。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定期研究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高质量相关工作。在制定城镇发展规划、乡村振兴规划时,要优先考虑教育发展,优化资源配置。市政府成立义务教育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市领导任副组长,编办、发改、教育、财政、人社、住建、公安、残联、妇联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推进方案,明确部门职责,统筹规划,统一部署,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健全工作机制,部门协调联动。

  各乡镇场街道要加强对辖区内中小学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的领导,将工作涉及的各方面内容进行责任目标分解,并落实目标责任;要充分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多渠道积极筹措资金,努力改善辖区学校的办学设施和条件;要把学校建设列入乡镇场街道建设规划,并协调解决好教育用地;要做好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和辍学学生复学工作。市教育局要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制定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措施,积极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市发改局在编制相关规划时,要统筹考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在安排重大项目和资金投入时优先支持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市财政局、教育局要积极实施和完善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市公安局要切实维护学校及周边安全,加强居住证管理,建立随迁子女登记制度,及时向市教育局通报有关信息。市民政局要将符合条件的留守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落实兜底保障职责。市委编办、市人社局要为推动实现统筹分配城乡学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提供政策支持。市自然资源局要积极解决中小学教育用地问题,并完善相关用地手续。市住建局要依法落实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建设中小学的有关规定。市残联要协助市教育局做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

  (三)加大教育投入,落实经费保障。

  要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保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经费需求。依法落实国家关于义务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规定。足额征收和依法管理使用教育费附加,做到专款专用,保证主要用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统筹各种建设项目和专项经费,加大对薄弱学校和重点项目的投入。不断提高保障水平,扩大保障范围,落实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实现与本地公务员工资收入同步调整,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本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四)建立督查机制,强化教育督导。

  1.建立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政府督导评估机制。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现场检查与征求群众意见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地、各有关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查,并下发督查通报。督查结果纳入对各地、各有关单位的目标考评,对工作认真负责,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表彰;对工作不重视,进度落后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严重滞后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2.定期做好评估工作。要把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高质量发展作为教育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对县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水平进行督导评估。督导评估要坚持问题导向,逐步补齐短板,加强动态监测,强化督导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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