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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普宁市军埠镇 总体规划(2016—2035)的批复
来源:普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1-08 10:47 浏览次数:- 【字体:

 普府函〔2019651

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普宁市军埠镇

总体规划(2016—2035)的批复

军埠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报请审批<普宁市军埠镇总体规划(2016-2035>的请示》(普军府请〔201912)收悉。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五届48次〔201911号)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经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普宁市军埠镇总体规划(20162035)》。

二、你镇要严格按照城乡规划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规划管理,重点关注公共利益,注重与民生息息相关的各项设施的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功能,优化公共环境。

三、你镇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合理确定城镇发展方向、空间布局等规划内容,统筹各项建设活动,促进军埠镇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附件:普宁市军埠镇总体规划(20162035

 

                               普宁市人民政府

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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