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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道237线普宁赤岗至麒麟段改建工程(二期)建设有关事项的通告
来源: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12-13 15:47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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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道237线普宁赤岗至麒麟段改建工程

(二期)建设有关事项的通告

普府通〔2021〕10号

  为确保省道237线普宁赤岗至麒麟段改建工程(二期)按计划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工程建设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程建设范围:省道237线普宁赤岗至麒麟段改建工程(二期)全长16.854公里,起点位于普宁市赤岗镇与揭西县交界,途经赤岗镇、洪阳镇、麒麟镇,终点止于麒麟镇,里程桩号为K20+650~K37+503.945。工程用地范围以现场测量界桩为准。

  二、工程建设标准:工程按一级公路标准改建,路基宽度为24.5米。

  三、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合法建(构)筑物(包括水利、通信、电力、广播、供水、排污等设施)及农作物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服从并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和征收补偿工作。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各类违法建(构)筑物和违法用地,其搭建人、使用人必须于2022年1月15日前自行清理、搬迁或拆除,所在的镇、村及有关部门应加强督促。逾期不清理、搬迁或拆除的,将依法予以清理、拆除。

  四、凡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单位或个人,都必须积极主动配合工程建设。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借故阻挠、寻衅滋事,违者将依法从严惩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普宁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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