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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宁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来源: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1-22 16:30 浏览次数:- 【字体:

普府办函〔2023〕81号

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宁市“百县

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行动方案

(2023—2027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农场,市府直属各单位:

  《普宁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行动方案(2023—2027年)》业经市委十四届第76次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十六届35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教育局反映。

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18日



普宁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

教育行动方案(2023—2027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揭府办函〔2023〕58号)精神和省委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相关部署要求,推动全市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补齐乡村教育短板,全面提高教育发展水平,服务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以教育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揭阳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4年)》《普宁市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为抓手,推动城区优质教育资源下沉辐射乡村学校,激发学校办学活力,提高乡村教育质量,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为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贡献教育力量,为我市高质量发展做出教育的贡献。

  到2025年,统筹城乡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建立,城乡教育差距缩小,均等化水平提高。建成3个目标明确、权责清晰、有效运行的城乡教育共同体并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全市各类学校(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下同)办学条件全面改善,教师队伍素质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提高。

  到2027年,城乡教育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全市各地普遍建立一批城乡教育共同体,示范引领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培育一批特色优质高中,普通高中整体办学水平提升,创建一批融合教育示范校,融合教育质量全面提高,全市教育整体质量明显增强,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县域中小学校扩优提质工程,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1.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提升行动。全面推动《揭阳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4年)》实施,聚焦公办学位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和教学质量提升,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推动普宁教育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直工委、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广旅游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各乡镇场街道)

  2优化城乡中小学校布局结构。制定《普宁市城乡学校布局专项规划》,重点聚焦未来五年县域内“三所学校”“空壳学校”、小规模学校及存在大班额、大校额学校的区域布点规划和结构调整。到2025年,每个乡镇(不含街道)至少建有一所公办寄宿制学校,每个乡镇建有1所以上规范化公办中心幼儿园。全市规划改扩建学校241所,计划统筹投入资金22亿元,扩容新增学位86505个(含民办学校政府补贴学位);完成63所中小学危旧楼房改造及寄宿制学校改扩建工程;新建普宁二中附属学校,加快推进市区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积极谋划高铁站片区学校改扩建。强化规划引领,新建小区、“三旧”改造等项目要配建学校。全面消除普通中小学大班额、大校额。(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乡镇场街道)

  3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持续优化全市教育信息化基础应用环境,实现全市多媒体教室通网率100%,推进“教育+互联网”发展,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应用,建设智慧学习环境,构建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享体系。建设普宁市流沙第一小学、普宁市第一中学2所区域内教育信息化培训基地,培育流沙西街道南山小学、大坝镇新兴初级中学、普宁市育英中学3所教育信息化融合创新推广项目。有效缩小城乡教育信息化条件差距,使乡村学校也能享受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缩小城乡“数字鸿沟”。(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4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建立民办学校校(园)长动态报备制度,推进会计规范标准化建设,建立和完善财务资产监管制度。继续实行义务教育学校和所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统一招生,加大对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的通报和查处力度。定期开展办学水平综合评价,完善民办学校年检制度,将年检结果作为招生计划核定、学位购买、政策扶持等的重要依据。(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二)实施师资队伍建设提质工程,促进师资均衡配置。

  5深化城乡教师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和巩固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成果,加强全市教师资源统筹管理,在核定的编制和岗位总量内,由市教育局按照学校规模、师资队伍结构、承担教育教学改革和任务需要等实际情况,统筹提出辖区内各学校编制和岗位的具体分配方案以及动态调整意见,报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财政局备案。(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6选优配强校(园)长。完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选拔任用制度,严格任职条件和选拔任用程序,理顺校领导、教育组组长等教育行政人员管理机制。建立校(园)长全过程培养机制,重点在“三名”人员、高层次年轻教师、教学骨干(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中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培养一批既懂教学又懂管理的教育行政人员,建立一批中层干部、校级领导后备人才库。优化学校行政人员年龄结构,确保校级领导始终保持“老中青”梯队化结构。教育组组长和市直学校校(园)长重点在中小学、幼儿园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和优秀“三名”人员中推荐、选拔任用。实行中小学校长城乡定期交流轮岗制度,中小学领导人员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满6年将逐步有序进行交流或轮岗,最长一般不超过12年。(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乡镇场街道)

  7大力提升乡村教师专业能力。贯彻落实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教师全员轮训计划和中小学“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开展乡村教师系列培训计划,加强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校(园)长任职培训、提高培训和专题研修,全面提高校(园)长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加大对全科教师、音体美劳心理等学科教师培养培训力度,组织富余学科教师参加全科教师培训计划。大力开展名优教师送教下乡活动。到2025年,实现乡村学校教师学历全面达标,继续教育培训学时完成率100%;建立教研员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蹲点联系制度,乡村学校教研全覆盖,教学质量与城内学校的差距逐年缩小;乡村教师运用信息技术的教学能力明显提高,数字教育教学实现规模化、常态化应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8优化农村义务教育教师资源配置。加大乡村教师补充力度,深入实施“公费定向培养”“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银龄讲学计划”等政策,为乡村学校精准补充优质教师资源。以推进师资配置均衡化为重点,实施校长教师有序交流轮岗行动计划,科学推进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从城乡、农村等不同地区的实际出发,完善交流轮岗保障与激励机制,将到乡村学校或办学条件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必要条件;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9大力实施“三名”工程。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事业发展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深入实施“三名”工程。“十四五”期间,培养普宁市名校(园)长30名、名教师90名、名班主任30名。遴选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共25名,建设普宁市“三名”工作室25个。加大“三名”工作室经费投入,省、揭阳市“三名”工作室除上级经费补助外,我市财政给予适当补助,每个普宁本级“三名”工作室每年给予拨付5万元经费用于培育“三名”人员。制定《普宁市“三名”突出人员奖励办法》,重奖“三名”突出人才。开设“三名”高级研修班,建立普宁教育专家智库,引领普宁教育研究与改革创新。(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10完善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两个不低于或高于”政策要求,深入实施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进一步落实乡村教师工作待遇保障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水平稳步增长。全面开展教师岗位竞聘,及时兑现竞聘上岗的教师工资待遇。推动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改革,落实班主任待遇保障。关心关注乡村教师工作生活,加强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将符合条件的乡村学校教师纳入住房保障范围,统筹解决乡村教师开展走教、交流轮岗、支教跟岗等工作的住宿需求。深化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中高级教师岗位比例适当向农村学校倾斜,畅通教师职业发展途径。推动建立乡村教师定期体检和心理健康干预制度。(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普宁教师队伍建设第一要务,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每年9月份开展好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月活动,注重发掘师德典型、讲好普宁教师师德故事,加强引领,注重感召,弘扬楷模,形成强大正能量。注重加强对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等的监察监督,强化师德考评,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坚决将严重违反师德的教师清除出教师队伍。进一步完善教师上班坐班管理制度,狠抓劳动纪律。(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实施教育改革提质工程,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

12提升普通高中办学水平。制定《普宁市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各普通高中学校落实“一校一案”,推进标准化建设,提升发展水平;制定普宁市普通高中帮扶工作计划,推动每所优质高中至少帮扶1所薄弱普通高中。发挥普宁市第二中学、普宁市华侨中学两所国家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引领示范作用,推进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工作。健全教师补充、培养机制,探索实施在职教师学历提升专项行动,着力提高普通高中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实行市教育局班子成员挂钩高完中抓教育工作制度。实施普通高中分类改革,推进普通高中多样特色化发展,培育创建一批特色普通高中。至2025年,基本形成全市普通高中教育灵活多样、学校特色鲜明的办学新格局。(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3着力办好“三所学校”。制定《普宁市“三所学校”质量提升工作方案》,落实“一校(园)一案”,加大力度办好乡镇中心幼儿园、中心小学和公办寄宿制学校“三所学校”,全面改善学校生活服务、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短板弱项,按标准补足配齐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提高信息化建设应用水平。强化“三所学校”人员保障,加强“三所学校”校(园)长、优秀教师培养、培育、培训,配齐配强“三所学校”校(园)长、学科教师队伍。(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乡镇场街道)

14优化乡镇学校管理模式。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幼儿园、小学、初中同学段整合为三个或多个独立法人机构,实行“一园多点、一校多区”一体化管理。推动各地建立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中心小学、初中学校为主体,同乡镇内若干所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为成员的学区。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加强乡镇中心幼儿园、中心小学、初中学校工作力量,加强乡镇学校一体化管理,提升教育资源使用效益。到2025年,基本实现乡镇学区化管理全覆盖,学区内教师“走教”制度完善,通过跨校兼课、走教、支教、轮岗等方式,教师在学区内学校流动顺畅。到2027年,乡镇学校管理模式更加优化,学区内资源统筹调配无障碍,使用效益进一步增强。(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乡镇场街道)

15创建城乡教育共同体。制定《普宁市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规划(2023-2027年)》,探索推进实施城镇村一体化办学管理模式。每个共同体选择一所质量好、指导能力强的城区公办学校(教育资源)作为牵头校,通过“城区优质公办学校(教育资源)+‘三所学校’+乡村其他学校”办学模式,充分发挥“三所学校”上联城区学校、下带农村学校的“支点”作用,带动提升全市基础教育发展水平。2023年底前,探索创建1个城乡教育共同体。至2027年,建成一批城乡教育共同体,城乡共同体功能形态完善,内部资源调配无障碍,运行管理优质高效,城乡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乡镇场街道)

16推进集团化办学模式。制定《普宁市推进教育集团发展规划(2023-2027年)》,加快集团化办学模式改革,赋予教育集团科学、合理、有效的职权,树立现代化办学理念,推进普宁市流沙第二小学、普宁市流沙第四小学等6个教育集团运作,继续推进若干幼儿园、小学、初中、高完中教育集团建设,通过实施中小学集团化办学,推动集团内各成员学校的共同发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和受益面,不断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努力破解基础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7关爱特殊群体。实施《普宁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健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加强民政和教育部门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数据定期比对,及时标注学籍系统相关儿童信息。针对特殊群体开展精准个性化帮扶工作,指导学校建立教师“一对一”帮扶制度,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益慈善资源投入、教育和心理专业志愿服务参与等方式加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精准化教育帮扶和心理健康服务。推动每个乡镇建成小学和初中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推动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特殊学生人数较多的乡镇设立特教班,鼓励在九年一贯制学校、寄宿制学校设立特教班。推动普通教育学校针对特殊教育学生制定实施个别化教育计划,为随班就读学生适应课堂教学提供适宜的学习资源和训练项目。落实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确保全市学前教育毛入学率保持在99%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96%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保持在96%以上,义务教育阶段特殊儿童少年入学率保持在97%以上。(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各乡镇场街道)

18创建乡村温馨校园。实施《全面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工作方案》,制定《普宁市推进乡村温馨校园建设工作方案》,加强校园精神文化建设,强化各类学校“一训四风”建设;加强校园环境文化建设,积极创建县级“绿美校园”300所;加强校园制度文化建设,建立具有学校文化特色的制度管理体系;加强学校管理者、教师、学生活动行为文化建设。培育“一校一品”“一校多品”教育特色。创建10所校园文化建设示范学校。创新编排英歌舞并纳入学校课间操可选项目,开展课间操大比武活动。着力实施乡村温馨校园创建工程,持续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全面消除C、D级危房校舍,推进中小学校“厕所革命”,建设好乡村学校必要的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卫生健康和心理辅导场室(所)并配齐设施设备,确保到2025年前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全面消除普通高中56人以上大班额。(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游体育局、市融媒体中心,各乡镇场街道)

19推进依法治校。加快依法治校工作步伐,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促使学校制度更加健全、权力运行更加规范、决策管理更加民主、师生权益更有保障,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强化宪法教育,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将消防安全教育、常识学习纳入学校的日常教育课程之中,落实每学期不少于4个课时的宣传教育,培养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校长)、管理人持证上岗制度。加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开展法治副校长培训,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在依法治校中的重要作用,提升学校治理能力,提高学校育人水平。(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场街道)

20创新教研机制。完善“市-镇-校”三级教研工作体系,通过公开选调的形式配齐配强教研员,严格教研员准入制度和退出机制,推动教研工作上下联动,在教研员中选拔任用学校领导人员。制定教研员管理办法,建立教育局、学校、教师多方评价机制,推动教研工作“重心下移”,实行教研员兼课制度,教研员要听课(观摩课、随堂课)、评课、进课堂讲好示范课,每学年至少到乡村学校指导20次以上,对乡村教师进行专项培训4次以上。新入职教研员3年内蹲点时间不少于1年。(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1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实施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出台《普宁市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细则》,强化课堂主阵地作用,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深化关键领域改革,发挥教研支撑作用,激发学校生机活力,完善中小学招生考试制度,健全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机制。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按规定开齐开足课程,强化校园文化特色校本课程建设,增强学校开发特色校本课程的主观能动性。发挥乡土文化优势禀赋,指导乡村学校开发特色校本课程。科学把握学生认知规律,探索具有乡土特色的教育教学模式,注重学生核心素养培养,探索基于学科的课程综合化教学,强化学习方式变革。(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四)实施职业教育提质增效工程,提升职业教育支撑经济产业发展水平。

22巩固中职学校办学条件达标成果。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22〕5号)精神,改善中职学校办学条件,整合利用区域教育资源,想方设法补齐土地、校舍、教师、设备等关键要素短板,确保在招生规模稳中有进的基础上,中职学校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全部达标的学校比例到2023年底达到80%以上,到2025年底达到100%。(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3深化中职学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探索普宁职业技术学校与普宁产业转移工业园共建工匠学校,支持优质民办中职学校扩大办学规模、提升办学层次。推进政企校合作,推动产教融合,建设一批紧贴产业发展方向的高水平专业,创建一批众创空间,为普宁产业发展提供多样化、专业化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普宁职业技术学校、普宁产业转移工业园)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普宁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指挥部教育高质量发展专班,负责“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行动的统筹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行动方案相关工作落实,切实加强统筹领导,将有关工作纳入“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以及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等工作系统性、一体化推进。要落实属事属地责任,制定实施方案,出台配套政策,健全工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目标要求、实施路径,确保取得实效。

(二)坚持试点先行。进一步完善试点工作方案,加强改革创新,着力打造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特色样本。分领域、分专项遴选一批乡镇(街道)开展试点建设,配套资金、配强师资,结合实际开展探索,打造试点样本,积累工作经验并适时推广。

(三)强化监督指导。建立健全重点项目、重点任务督查通报机制,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加强督导评价,督促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行动方案相关工作内容。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市将根据工作评估实际情况定期向上级报告,并在现有省级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因素中予以体现。

(四)全面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广泛宣传典型经验和实施成效。要用好媒体平台,通过广播电视、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推送发布工作动态信息,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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