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普宁市人民政府
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普宁市占陇镇“8·13”火灾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 发布时间:2019-08-28 09:20 浏览次数:- 【字体:

普府办函201965

 

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普宁市占陇镇“8·13”火灾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占陇镇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查明占陇镇“8·13”火灾事故的原因、性质和相关责任,市政府决定成立普宁市占陇镇“8·13”火灾事故调查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少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钟韶丰(市府办副主任)

林嘉全(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李彬(市公安局)、陈秋友(市应急管理局)、江程洲(市总工会)、柯润(市消防大队)、周少添(占陇镇政府)。

同时,邀请市纪委监委派员参加。

调查组的具体工作由市安委办牵头落实。参与调查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各成员单位应将人员名单于2019826日报送市安委办,联系人:陈晓川,联系电话:13923537444,传真:2246109

 

 

 

                          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823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