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普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应急预案与应急演练检查工作的通知》(普安委办〔2023〕9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请各村(居)、有关单位认真填报附件1《普宁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情况调查表》,并于12月12日前报送街道安全办。
燎原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