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通知》(普财农〔2025〕12号)文,下达到我市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9993200元,补贴发放标准为104.6元/亩,补贴发放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场职工)。为尽快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根据各地第三次核定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将资金分解到有关乡镇场街道(详见附件)。
2025年有关乡镇场街道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共16498975.78元,结余资金待上级统一收回。实行“一卡(折)通”支付方式,由有关乡镇场街道直接将资金拨付到补贴对象银行账户,现将有关乡镇场街道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安排表予以公示三天(公示期:2025年3月13日-3月15日)。如有异议,请径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2269985)。
附件:普宁市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安排表
普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