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盘活低效存量用地,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局根据有关部门意见综合修改形成了《强化土地要素保障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普宁市“工改工”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普宁市工业用地转让预告登记实施细则(第二次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
现再次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如对征求意见内容存在异议或修改意见,请于2023年5月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pnzzjgh@163.com。
普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