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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分解2019年各乡镇街道财政支出包干基数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 发布时间:2019-07-03 15:36 浏览次数:- 【字体:

普府〔201930

 

 

 

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分解2019年各乡镇街道

财政支出包干基数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农场,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现将2019年各乡镇街道财政支出包干基数分解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街道财政支出包干基数

(一)各乡镇街道2019年财政支出计划数行政部分,根据20191月份行政实有人数,人员工资按人月6800元测算支出基数,作为支出参考数,年终按实结算。新增公务员、大学生村官等增人增资年终按实际支出数另行追加。

(二)各乡镇街道七站八所的人员经费支出2019年包干基数,以20191月底实有人数为基础,按人月5000元核定支出包干基数,一年一定,对20191月后调动的人员,2019年包干基数不调增调减。

(三)各乡镇街道教育及卫生院经费包干基数已并入市直主管部门,仍按原渠道执行。

二、以强化增收节支为根本,确保完成2019年收支任务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一年。各乡镇街道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的精神,按照“统筹全局、关注民生、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的原则,坚持聚财有方、用财有规、理财有法,努力增收节支,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稳增长、促发展、保重点、补短板、增实效;要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益,提高财政资金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发展为第一要务,切实采取措施,做好兴办实业、培植财源工作;要配合加强税源清理,协助税务机关强化税收征管,维护正常税收秩序,查漏补缺,做到应收尽收,足额入库;要加大社保费征收力度,确保完成上级下达各项财政任务;要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进一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要全面把握党中央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新要求,逐步建立规范、透明、效率、公平的现代财政制度。

 

附件:12019年各乡镇街道财政支出行政部分测算表

      22019年各乡镇街道财政支出事业部分包干基数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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